今年住建部改革的力度是比较大的,特别是针对资质审批这一块,见二连三的出台政策“简政放权”,比如,2016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官网正式发布《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该通知第一条明确提出: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从根本上铲除了资质对建造师等证书的需求。另外,网上近期热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发出“对取消8个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征求意见”的函,有些认为取消资质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一、资质不会取消有三大因素
因素一:企业资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势之一,只会完善,不会放弃
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有效进行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参照了前苏联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模式,即对建筑企业设定相应条件,达到的即授予不同级别的资质,未授予资质的不准许进入建筑市场。这个举措在当时计划经济的年代是很有效的,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市场经济发展了30多年了,原有的资质管理模式已经不太适合建筑业的行业发展了,但欧美日也不是说对建筑企业都不管的,他们虽然没有资质,但对建筑的承包商也是采取了许可证的制度,这个所谓的许可证制度,和中国工程企业的资质,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他们少了所谓的政府认定,多了保险公司的市场认定而已。
中国对于西方的工程管理经验,肯定是选择性的吸收,而不会全盘西化。比如从新世纪开始便引入了西方的建造师制度,并没有全盘吸收,而是选择和企业资质的双重管理,这引发了非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个人和企业“挂证,借证”的问题,受人诟病。但最终肯定会找到解决的办法,以突显我国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毕竟,中国和西方的竞争是全方位的,有经济方面的竞争,但更高层的其实是文化层面的意识形态的竞争,外来的经拿到本地肯定会有中国化的过程,否则就成了“全盘西化”,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素二:取消企业资质会影响整个建筑生态
有些人想当然的把中国建筑业发生的问题一股脑儿的推到企业资质身上,这个其实是片面和幼稚的,如果一下子就把资质取消,那么建筑市场,那不是乱不乱的问题,而是成了无法操作的问题。
在法律层面,《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都明确写入了承接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在这些顶层法律没有修改之前,住建部作为国务院的一个部门,自行提出取消企业资质,这是不被允许的。同理,行政法规层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部门规章层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也对承接企业的资质有明确的要求,这些法律法规要因为取消资质推倒重来,也是几乎99.9%的不可能。
在招投标层面,没有资质,那工程有这么多的类别,不同的企业做不同的活怎么区分,这些企业没有资质证书,就凭一张工商注册证书去投标吗?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因素三:企业资质是约束企业行为的有效手段
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这几年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把这些问题归咎于资质是不合理的,相反,正是因为有资质的存在,才让这些从事工程的企业有所忌惮。
比如,某个企业要是在工程中不加强管理,出现了严重的安全质量事故,那建设主管部门轻则可以让其资质降级,重则取消其资质,把其清除出建筑市场,再严重的,还可以会商公安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最后一步的成本很高,但要对企业的资质进行管理,这个手段还是很有效的,要是没有资质,怎么约束企业?
另外,虽然强调个人执业的责任没错,但从事工程行业,特别是施工阶段,就凭几个注册建造师个人负责是不行的,必须还要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工作经验和施工机具机械,这些事情目前还只能是让企业层面承担责任,而不可能直接让个人承担责任。
当然,我说企业资质不会取消,并不是说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一层不变,相反的,企业资质管理虽然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但因为其发生了很多很多的问题,主管部门肯定会不停的改进,不停的发展,与时俱进。
那么建筑企业资质未来会如何发展?且听下回分解!